2011年1月24日 星期一

大陸/外資 人民幣/IPO 李嘉誠/新加坡IPO 上海/QFLP 私募

大陸/外資

大陸商務部公布去年大陸實際使用外資金額為1057.4億美元,首次突破1000億美元,創下歷史新高,年成長幅度達17.4%,扭轉了2009年下降2.6%的局面。大陸商務部表示,這個突破主要得益於大陸服務業以及中西部地區吸引外資的大幅成長。

大陸2010年吸引外資首次超過1000億美元,僅次於美國,位居世界第2,是發展中國家第1。

我們的觀察如下: 第一、大陸雖然限制外資併購中國企業,但是由於經濟成長快速,外資直接投資仍然不斷增加。第二、外資在中國投資是現結構性改變,從工廠走向市場,從沿海移到內陸。第三、台灣對大陸的投資也大輻增加,更能反映為了配合「十二五」計劃擴展內需市場的需求,大陸企業對「引進來」資金和「走出去」併購將齊步進行。

人民幣/IPO

香港人民幣離岸市場今年呈跳躍式發展,人民幣計價股票勢將成為明年市場焦點。繼港交所行政總裁李小加早前表示將研究過渡性安排或通過小規模方式試行人民幣計價股票後,終有發行人“浮出水面”。

李嘉誠旗下的長江實業(00001.HK)(下稱“長實”)擬分拆集團內地部分物業,以人民幣計價的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下稱“REITs”)形式在港上市。若進展順利,將成為香港首宗人民幣IPO和首只人民幣股票。

據《香港經濟日報》報導,長實擬分拆上市的內地物業是出租物業,包括北京大型綜合專案東方廣場。報導稱,該IPO涉及融資逾百億元人民幣,並有望在2011年上半年上市。

本案的意義: 第一、香港作為亞洲資本市場龍頭的地位不會改變,人民幣IPO將進一步強化其地位。 第二、人民幣IPO是配合人民幣國際化的重要里程碑。 第三、和之前在港發行人民幣債券類似,發行人需要獲得內地監管機構批准可將人民幣資金回流內地。 第四、新加坡是亞洲REITs的中心,李嘉誠有為香港REITs市場加持的味道。 第五、以台灣來說,金管會和央行都需要以更開放更宏觀的思維來探討台灣資本市場的發展,台灣經濟部、經建會、金管會、央行對許多政策沒有一致性的處理和思考,長期將不利於台灣的競爭力。

李嘉誠/新加坡IPO

李嘉誠旗下長江和黃系近來動作頻頻。和記黃埔有限公司(00013.HK)(下稱“和黃”)1月18日宣佈,分拆旗下粵港貨櫃港口業務成立和記港口控股信託,於3月底前在新加坡以商業信託形式上市。有消息稱,和記港口控股信託集資額最高約60億美元,將成為新加坡有史以來最大IPO.

和黃公告稱,和記港口控股信託的主要資產包括香港國際貨櫃碼頭、深圳鹽田國際集裝箱碼頭、南海與江門和珠海的內河港口、APS港口輔助服務、深圳和記集裝箱倉儲以及和記物流,總輸送量約3920萬個標準貨櫃,其中深港兩地的貨櫃業務占市場份額分別為47%和60%。

此次和黃分拆粵港貨櫃港口業務到新上市集資60億美元,將打破新加坡電訊1993年以IPO形式募資31億美元的紀錄。

值得注意的是,和黃此次選擇使用商業信託形式上市,與一般的企業首次公開發售新股不同。和黃財務總監在1月18日的電話會議中稱,考慮到相關資產會產生龐大的現金流,若使用公開發售新股模式上市將會受到留存收益的限制;而商業信託不受此限制,可分配百分之百的現金流,可增加財務靈活性。

由於分拆上市業務主要在深港兩地,香港市場普遍關注為何和黃捨近求遠到新加坡上市。對此,香港證監會主席方正參加亞洲金融論壇時回應稱,香港目前只有房地產信託基金(REITs),仍沒有商業信託基金,但表示會參考新加坡的做法,研究發展其他信託基金。

和黃也表示,由於香港現有的法律和監管制度不容許證券以基金單位形式在港交所上市,而新加坡卻設有一整套商業信託規範,因此選擇到新加坡上市。和黃表示,如香港將來設有監管商業信託制度,將考慮有關安排。

我們的看法如下: 第一、這對香港資本市場很沒面子,就像王永慶跑到香港去上市一樣,將促使香港資本市場進一步開放。 第二、金融創新就是資本市場的競爭力,新加坡能吸引到和黃上市,並且是有始以來最大規模,實在不簡單。去年新加坡成功發行有始以來第二大IPO(GIC的物流信託上市募集資金達29億美元)就證明新加坡在這方面有能力,遠超過亞洲其它各國。 第三、亞洲各交易所已掀起前所未有的競爭,包括中國大陸將開放上海「國際板」,台灣在這波潮流若未能以創新、速度和開放吸引外國公司,將落後其它亞洲交易所,切勿因為TDR小小的成績就自我感覺良好,值得深加警惕。

上海/QFLP

上海近期出台的《關於本市開展外商投資股權投資企業試點工作的實施辦法》(下稱“《辦法》”),被外界視為QFLP(合格境外有限合夥人)試點起步。

《辦法》規定,獲准試點的外商投資股權投資管理企業可使用外匯資金對其發起設立的股權投資企業出資,金額不超過所募集資金總額度的5%,該部分出資不影響所投資股權投資企業的原有屬性。在多位外資PE看來,這是一個“有限”的突破。

我們的感想: 第一、在熱錢壓力下,QFLP大輻開放的可能性不是很大,但這個新辦法已是一個突破。 第二、大陸的PE不斷發展,所有外資PE都想成立人民幣基金,據Deloitte的統計高達96%。 第三、台灣應利用ECFA契機及政策,爭取成立QFLP,打通兩岸的資金和投資環節。 第四、台灣的主管機構可多借鏡大陸發展PE的政策,讓台灣成為外資投資中國的跳板。

私募

金管會公布最新統計,去年台灣公開發行公司辦理私募金額,較前年銳減44.3%,比率也大幅降至12.92%,顯示私募案件大幅減少。主要原因是金管會「從嚴控管」私募案件,讓許多公司從「私募」轉為「公募」;其次是股票市場好轉,使得企業願意採取「公募」來募集資金。

根據金管會最新統計,去年度公開發行公司申報國內募集資金案件,共有556件;其中,採取公募辦理金額為6,157.39億元、比重為87.08%,採取私募金額為913.5億元、比重為12.92%。

若從「私募比重」來看,去年公開發行公司辦理私募占整體募資比重,僅12.92%,遠低於2008年的26.03%以及2009年25.36%,比重幾乎減少快一半。

若是從「私募金額」比較,去年私募金額為913.5億元,較2008年減少742.7億元,較2009年也減少725.93億元,金額減幅分別為44.3%以及44.8%。

我們在去年曾有多次批評主管機關的措施,看法如下: 第一、「私募」是資金募集的手段,其本身並沒有錯,企業募集資金,管道要越多元越好,主管機關不宜特別限制。 第二、主管機關應限制的,是大股東利用「私募」手段,低價認購股票,排除小股東。但現在主管機關對「私募」大加撻伐,好像公車上有人去坐了不該坐的「博愛座」,結果就把博愛座給廢了,這是因咽廢食。 第三、我們反對獲利公司應強制採取公募方式募資,這個決定權應留給公司,私募並非是虧損公司才有需要,假如台積電或中國信託想要引進「策略投資人」而進行私募,不應該被限制。 第四「私募」不等於「私募股權基金」(PE),限制PE不得參與私募,只有「策略投資人」才能參與私募,對於需要積極引進外資的台灣,是一大打擊。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