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17日 星期二

看待陸資 要拋開「戒嚴」心態

看待陸資 要拋開「戒嚴」心態

麥格里基金所持有的台灣寬頻通訊(TBC)以亞洲付費電視信託基金(APTT)形式赴新加坡上市,據聞有37位疑似中國大陸人民,共持有APTT0.06%股權,引起軒然大波,藍綠一致撻伐。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以雙重的標準,審理旺中及TBC案,當然有可議之處,然而社會大眾對架構不了解,也有許多不甚正確的討論,本文著重於對若干觀念的澄清。

第一、直接投資不同於間接投資。直接投資需要經過經濟部投審會核准,間接投資則屬於金管會的職權,但由於APTT是在新加坡上市,所以金管會管不到,無法阻擋陸資購買,但這是否代表NCC有權或應該阻止APTT赴星上市?

間接投資就是透過公開市場,既然上市就是公開交易行為,任何人都能購買,除非市場有設限,比如說台灣股市現在尚未對QDII(合格境內機構投資者)以外的陸資開放,但陸資可以買如台積電在美上市的美國存託憑證(ADR),也可以透過QDII在市場上購買台積電現股。陸資投資APTT並不代表可以參與經營,就如三安可投資璨圓但無法取得經營權。

第二、外資企業有權以境外架構控股台灣資產,並將其在海外上市。台灣不應限制外資企業境外上市的自由,反而應該好好檢討外資為何不選擇在台灣上市。以中國大陸為例,境內註冊的企業境外上市H股需中國證監會核准,但開曼註冊的企業則無此需要。太多監管等於變相限制外人正常的融資管道,違反自由化、國際化精神,反而會把外資嚇跑。

第三、商業信託(Business Trust)和現股上市不同。商業信託是由新加坡首創,允許有固定收益的資產以信託形式上市,類似房地產信託投資基金(REIT)。商業信託上市有「信託管理人」,以APTT為例即為麥格里,若想要撤換信託管理人必須有75%以上股東通過,否則無權參與信託管理人任何董事席次,陸資參與經營機率微乎其微, 若有陸資認股,TBC並可要求贖回,這些均和現股買賣有所不同。

第四、私募股權基金不應被汙名化。私募股權基金(Private equity)不同於著重次級市場短期股票操作的「私募基金」,屬於長期性資本,參與公司經營,協助企業轉型升級。麥格里和凱雷均為私募股權基金,APTT上市即麥格里將其投資長達七年之TBC持股以信託基金形式賣出,乃合理的下車機制。

第五、間接投資媒體不是國安問題。中國大陸官方媒體也有在香港和A股掛牌,台灣人可以自由購買。中國官方媒體新華社屬下的「中國新華電視控股」在香港上市,人民日報旗下的人民網去年也在A股上市,股票大漲。只要媒體沒有牽涉到經營層面,應可開放陸資投資。

麥格里選擇赴新加坡上市,想必對台灣的有線電視環境感到灰心,旺中被否決、潛在本地買家均因反壟斷、媒金分離等要求為之卻步,而台灣資本市場也缺乏良好的環境吸引大型外資企業來台上市,海外上市乃不得以之選擇。


中國大陸企業積極海外併購,許多外資企業均變成中資,難道我們要將其逐出台灣,自我邊緣化?面對陸資全球化的布局,台灣不能再用防堵戰略,而應深入了解各個法令層面,開放「投資性」的陸資,但制定原則規範「經營性」資金。陸資同於外資,不宜以有色眼光看待,否則在全球區域合作的趨勢及架構下,台灣只會自縛手腳;陸資並不可怕,可怕的是我們的恐中及戒嚴心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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