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時報/ 台灣併購與私募股權協會理事長–黃齊元/2012.02.29】
行政院長陳沖提出「富民經濟」理念,強調要積極改善產業結構,推動「高價值勞力密集行業」,特別是服務業。經建會主委尹啟銘表示服務業佔GDP比重七成,但對經濟成長貢獻僅五成,需要改造,讓更多外國人到台灣來進行多元消費,創造更高的附加價值及就業機會。這個政策基本上非常正確,誠如陳院長所言,富民經濟的「富」是動詞,要讓全民都富起來; 我們認為高價值勞力密集行業的「高」,也應是動詞,也就是要讓勞力密集行業 (或任何行業)「提高」價值。提高價值的關鍵在創新,不只是技術或產品創新,更包括商業模式和流程創新。不是只有國際醫療和精品才有高價值,美容院也可以透過創新提高價值; 換言之,高價值是相對概念,不是絕對標準,是全民運動,而不只限於一小撮人。新加坡政府就對全民任何形式提高競爭力的創新給予實質獎勵。創新的動力來自於學習,人人學習,永續學習。
陳院長提到知識化的差距造成貧富差距,所以要重視教育,檢討大學招生制度是否符合未來產業需要。其實不僅要改進大學生職能教育,所有人都需為轉型而再學習。一般人認為教育是在學校內,但學習卻是終身,因此關鍵字是「學習」和「訓練」,應打造台灣成為全球華人「學習型社會」的典範。服務業類型繁多,金融是服務業,小吃也是服務業,政府應如何規劃服務業的大戰略,平衡改善產業結構和提高就業所得的目標? 首先需了解目標客戶和市場的不同。餐飲、旅遊、文創、醫療等屬於「生活型服務業」,商業模式為B2C,政府的政策目標應為強調服務深度和廣度,促進國外觀光客來台消費。金融、物流、工程諮詢、科技服務等則屬於「生產型服務業」,商業模式為B2B,政府應努力改善投資環境,吸引外商來台設立大中華後勤支援中心或東北亞管理協調部門,服務外商在大中華的佈局。對於生活型服務業,政府可從五大策略著手,首先也是最重要的,應透過觀光業帶動其他產業,即尹主委所說的擴大觀光產業關連效果。
觀光業不應單獨發展,而應連結其他產業: 「觀光+醫療」、「觀光+培訓」或「觀光+文化」; 台灣應有不同於香港「購物天堂」的「健康度假」或「文化之旅」,創造獨特的極致消費者體驗。其次,我們應強化觀光業基礎建設在各城市發展具有特色 的重大 建設。政府 設 立工業區 、科學園區 甚至文創,但是除了巨蛋,不見振奮人心的超級大型商。台灣 服務 業若不只服務 2,300 萬人,就需有 更宏偉的願景, 我們應以十 年期或一年 1,000 萬遊客為規劃目標, 政府應為中小企業創造大平台 ; 以美食招 商為例, 不是 再引進一家米其林 餐廳 ,而是規劃比士林夜市大十倍的商城 。第三 、應積極對外 (陸)資開放。 資開放。 Sands 對澳門 Cotai StripCotai Strip Cotai Strip Cotai Strip Cotai Strip新開發計畫投資 150 億美 元,台灣很少人有能力開發綜合性超大型項目必須 元,鼓勵商用不動產的開發。 若能夠長期投資並創造就業 ,可研究適度開放。第四 、努力排除法令障礙 。外 商來台投資或外籍工作人員就業,現仍存在許 來台投資或外籍工作人員就業,仍存在許 多問題,整體 不夠開放,缺乏吸引外資 不夠開放,缺乏吸引外資 的友善環境。政府應有前瞻思維,比如說 的友善環境。比如說 是否可以像韓國 ,把醫療健診和觀光旅館設立在一起 ,把醫療健診和觀光旅館設立在一起 ,把醫療健診和觀光旅館設立在一起 ? 這就需要部會 間的協調。第五 、推動服務業 的創新。台灣製造業有「水平分工 的創新。台灣製造業有「水平分工 」,服務業為什麼不可以有 ,服務業為什麼不可以有 ? 好的商中小企業 很難有財力和能做垂直整合,好的商後勤 支援平台可以加速其創業 。 中國大陸電子商務 迅速發展已帶動許多零售服務業產 、銷分工的新模式,值得台 銷分工的新模式,值得台 灣學習。另外,整合型的創新服務 還可以 輸出 大陸複製,誠品就是一個例子。台灣已進化到「服務 3.0 3.0」的階段 : 「服務 1.0 1.0」是台灣市場,「服務 2.0 2.0」是台商 去大陸經營中國市場,「服務 3.0 3.0」是陸客來台消費,台灣也將服務輸出 」,兩 岸相互連結的新模式。台灣 服務 業的黃金十年 ,現在才 將真正開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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