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齊元:解決財政惡化 商業信託值得推廣
國內對「商業信託(Business Trust)」過去不太熟悉,由於5月台灣寬頻通訊(TBC)大股東麥格理集團透過「商業信託」的架構,推動TBC在新加坡上市。市場發現:原來還有「商業信託」這一種商品。
私募基金凱雷1999年取得有線電視系統—台灣寬頻,2005年底再轉手出售給麥格理集團。
從私募基金的角度來說,投資遲早要退場;退出的方式有兩種,一種是併購,即把股權出售給特定投資人;另一種是採取公開募集(IPO)的方式。
但在台灣,若透過併購,可能受政治干擾;我猜測,麥格理可能思考,在台灣若要出售給特定人,政治干擾事件恐重演,所以採取「商業信託」的模式。
過去數月,外界把討論的焦點放在TBC到新加坡上市,是否有鑽法律漏洞的疑慮;但卻忽略「商業信託」的本質。
「商業信託」是把企業值錢的資產切割出來,透過IPO或市場買賣,募集資金;本質上,有點類似台灣已有的不動產投資信託(REITs);「商業信託」同樣也是把資產拿出來變現的工具。套現的資產可以是碼頭、道路、橋樑、電台,或有限電視。
這類資產收入固定,例如:定期有水費、電費進帳,也就是說,只要擁有固定現金流的資產,都適合做「商業信託」。
對投資人來說,投資「商業信託」獲利穩定,且報酬率從5%、6%起跳,甚至可達9%;收益比定存利率高、但風險又比波動性高的生技股為低。
在運作上,即使信託了,但所有權不變,還是在信託人手中、經營權則是在管理人手中;等於投資人沒有所有權、也沒有經營權。
放眼全球,「商業信託」法規最為完善的是新加坡;就連香港首富李嘉誠也把「金雞母」—和記港口切割出來,在新加坡商業信託上市。
台灣的國家財政吃緊,財政部想推全民釋股;另一方面,民間其實很富裕,有上兆壽險資金,政府也亟需壽險資金投入公共建設。
因此,若是能夠發展「商業信託」,化解財政惡化的問題,不用賣祖產,又可活化資產,豈不是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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